各位研究生导师、2023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有关工作的通知》,学院将启动2023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审核及答辩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毕业信息系统核对
预毕业生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系统”(新系统)完善并提交信息,如:毕业信息模块(核对毕业信息)、论文信息维护、学生成长采集模块(填写学术交流、读书报告、文献综述;论文等学术成果不需在成长采集模块填写,须在学位答辩模块的“学术成果”填写),由导师系统审核通过后,学院统一审核。
(二)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完成,研究生导师审核通过后,预毕业生须提供的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学籍基本信息表 2成绩单 3开题论证表 4中期考核登记表 5科研成果登记表 6开题报告 7中期报告 8相关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已发表的在线论文,须提供导师签字的在线检索证明及论文正文;已经发表的期刊论文,需提供期刊原件和论文封皮、目录和正文复印件;以论文录用通知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录用通知须加盖编辑部红章并由导师签字审核)9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 10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说明及承诺书 11论文评审情况表 12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盲审评审意见书)13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 14毕业生登记表。审核通过后方可有资格申请学位答辩。
提交时间:1 -8项材料2023年3月31日前;9-13项材料2023年5月25日前
二、学位论文盲审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
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及学位论文(word或PDF电子版)至学院研究生办,学院统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管理办法》 (校研发〔2022〕11号),所有研究生的毕业或学位论文(包括留学生)均须检测,“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自然科学类在0%-10%(不含)者,为检测通过。检测未通过者,修改后可重新检测1次。检测仍未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集中检测日期:2023年3月31日、4月7日
(二)博士预答辩
博士生论文盲审前须进行预答辩,并至少提前3天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交预答辩信息,学院发布预答辩公告,学生提交预答辩材料,预答辩意见书及预答辩记录。
(三)学位论文盲审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均进行盲审,盲审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集中分批送审时间为:3月1日、3月8日、3月15日、3月22日、3 月29日、4月4日、4月11日。具体要求参照《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博士盲审需提交材料:学位论文(PDF格式)、学位论文摘要(txt格式)、基本信息表(EXCEL格式)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
1)校内预审。硕士学位论文均进行校内预审,评阅人由校内2位硕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论文研究内容的专家担任。如有1个评阅结果为不通过,可增评一份,增评结果通过,可申请校外盲审;增评结果仍为不通过,本次学位申请终止;如果2个评阅结果均为不通过,本次学位申请终止。
校内预审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10日
2)校外盲审。通过校内预审的学位论文,方可送校外盲审。盲审具体参照《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标准执行。
3)符合盲审的研究生,将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校内预审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盲审格式,PDF版)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于送审日期前一天发送至邮箱grassland001@nwsuaf.edu.cn。
4)学院组织学位论文集中送盲审工作,盲审周期为3周工作日。学院收到专家盲审意见和结果后,将及时反馈给导师和研究生。
硕士学位论文集中分批送盲审时间:2023年4月7日、4月14日
5)学位论文写作要求。写作格式请参照“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示例”要求,学硕学位论文正文部分不少于3万字,专硕正文部分不少于2.5万字(正文部分只包含文献综述,正文;不含摘要、目录、参考文献)。
三、答辩申请
(一)学位答辩
1.盲审通过且达到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学位答辩,学位申请所有环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新系统)完成。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学位答辩”栏目的“学术成果”模块填写学术成果,并“提交答辩申请”(答辩类型选择“学位答辩”)信息后,由导师进行“审核答辩申请”,并提交“导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2.5月22日前完成答辩,须至少提前3天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答辩秘书信息,学院系统设置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发布答辩公告,学生留存好答辩视频(照片)材料及记录以备查。
3.5月25日前按照档案清单要求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答辩相关材料及全部学位档案材料。
(二)毕业答辩
对于在学位分委员会上会前未达到申请学位学术成果条件的研究生,根据《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学院各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相关培养环节规定,须转为硕士毕业答辩,于1年内重新提交硕士学位答辩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延期答辩
对于不能按期毕业的研究生,须在4月1日前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系统”提交延期申请,并经导师审核。
四、答辩安排
1. 学位论文校内预审、校外盲审通过,且通过资格审查的预毕业生,经导师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5月22日前完成学位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由导师或导师团队自行组织,学院进行现场监督。
2.学位答辩程序、答辩成员组成等须严格按照《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二、三章执行,否则视为答辩无效。
3.答辩表决票由各答辩组自行准备,不再使用投票汇总单,答辩秘书做好答辩现场记录。
4.答辩评价表体现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答辩情况的整体评价,是重要的档案材料(答辩委员会每人1张,由答辩秘书准备)。答辩后3日内将答辩材料(答辩评价表、答辩记录、答辩表决票)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存入毕业生学位档案。
5.关于答辩相关制度和提交资料模板可在“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管理文件”或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下载。
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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