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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11     浏览次数:

     

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我院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职称评审的申报和组织工作,确保评审各个环节工作有序推进。

组长:呼天明 苏蓉

成员:杨培志 温仲明 阮鹏 许岳飞 何树斌 办公室相关人员

2.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职称评审的各项材料审查工作。

组长:阮鹏

成员:辛清婷  刘军华  陈忱  张士军

3.成立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小组,对职称评审进行监督,并受理有关申诉。

组长: 苏蓉

成员: 阮鹏  陈俊  杨云贵  陈忱

二、申报依据及补充规定

(一)申报依据

1.《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校人事发〔2019〕162号)

2.《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直聘高级职称补充规定》(校人事发〔2020〕62号)

3.《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审暂行标准》(校人事发〔2020〕63号)

(二)补充规定

1.对境内外同一所大学或科研机构研修或合作研究 6 个月以上经历增加可选项: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分会邀请报告;或在国际学术机构或团体、国际重要期刊、政府间国际组织担任职务;或主持国家级国际合作项目(不含课题、子课题);或海外农业科技示范园工作满 6 个月以上;或获得国际发明专利、主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主要参与国际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或担任国际合作平台负责人等。

2.符合现有代表性论文条件的继续按照现有办法申报;对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的,由学校组织学术评价认可后,也可作为代表性论文申报。

三、申报范围

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申报各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且2021年1月1日在册在岗人员,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凡转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在新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或申请转换职称系列。

四、工作安排

1.3月15日学院组织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学术报告汇报。

2.3月21日前学术水平评价良好的申报人通过“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系统”( https://hr.nwafu.edu.cn/ )-“职称评审”模块进行申报。

3. 3 月 23 日前学院在职称评审系统完成初审。

4. 3月26日前相关职能处室在职称评审系统进行成果认定与审核;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5.4 月 2 日前学院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申报材料网上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6.4 月 6 日前学院将符合申报条件且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人员通过系统提交,同时申报人按照标准(中级评审费 200 元,高级评审费 400 元)通过支付宝缴纳评审费(支付宝-生活号-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缴费大厅-职称评审费)。

7.其他时间安排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准备材料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者,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按照评审表上的顺序排序。对于收录论文需复印收录证明及论文全文,核心期刊论文需复印期刊首页、目录、论文首页、期刊末页,教材仅复印其首页、CIP数据页、目录、编委成员页及前言后序页。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每袋粘贴打印好的封面(主要内容包括:申报人所在单位、姓名、申报职务、袋内材料相对应的目录),并在材料袋底部粘贴打印有单位、姓名、专业及申报职务的字条,多个材料应在材料袋底部标明共几袋字样,如:3-1,3-2,3-3等。

六、纪律要求

1.申报人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纪律规定,对本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出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拉拢贿赂评审相关人员等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

2.评委违反评审纪律,或利用职称评审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取消评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3.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评审纪律,徇私舞弊、暗箱操作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4.在学校职称评审过程中,对于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玩忽职守或有严重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校按照《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成立职称评审监督专项工作组,对推荐评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群众反映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调查,对涉嫌违纪违法等相关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等部门。

七、学校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一)相关职能处室咨询电话(见附件)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原翔:18235465679   刘大明:15148025887

(三)申诉和监督电话

教 职 工 申 诉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 国 际 交 流 中 心 403   87082294

监察处:国际交流中心 D604   87082862


附件:相关文件和表格

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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